《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管理规定》已经2025年2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ღღ,现予公布ღღ,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ღ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和管理ღღ,规范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的传递ღღ、发放ღ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ღღ,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ღ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ღღ、法规ღღ,结合本省实际ღღ,制定本规定ღ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建设ღღ、维护管理ღღ,以及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的传递ღღ、发放等活动ღღ。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警报设施ღღ,是指专门用于战时应战ღღ、平时应急传递ღღ、发放警报信号的设备设施系统ღღ,包括固定和移动的警报信号发放ღღ、控制设备及相关的通信ღღ、供电线路ღღ、后备电源和构筑物等附属设施ღღ。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警报信号ღღ,是指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发出的警示音响信号和警示信息ღღ,包含按照国家规定发出的警示音响信号ღღ,以及利用广播ღღ、电视火龙骑士动画片ღღ、互联网ღღ、固定和移动通信等媒介发布的语音ღღ、文字ღღ、图像警示信息等ღღ。
第三条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建设ღღ、维护管理和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的传递ღღ、发放费用是人民防空经费的组成部分ღღ。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ღღ,负责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规划ღღ、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ღღ,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的传递ღღ、发放ღღ。
发展和改革ღღ、经济和信息化ღღ、财政ღღ、住房和城乡建设ღღ、自然资源ღღ、公安ღღ、应急管理ღღ、通信管理ღღ、广播电视ღღ、电力等部门和单位ღღ,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保障工作ღღ。
广播ღღ、电视ღღ、报刊ღღ、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应当配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做好人民防空警报信号传递ღღ、发放和试鸣的公告ღღ、宣传工作ღღ。
第五条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属于国防战备设施ღღ,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保护义务ღღ,有权制止损害ღღ、破坏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行为ღღ,并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ღღ,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ღღ。
第六条 对在人民防空警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ღ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奖励ღღ。
第七条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贯彻长期准备ღღ、重点建设ღღ、平战结合的方针ღღ,坚持科学规划ღღ、合理布局ღღ。
第八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人民防空专项规划ღღ,结合经济发展水平ღღ、城市建设和防护要求ღღ,编制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规划ღღ,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ღღ。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规划ღღ,制定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方案ღღ,并及时通知需要设置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PG电子ღღ。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在机关ღღ、人民团体ღღ、事业单位ღღ、学校ღღ、医院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等的公共建筑和民用铁塔ღღ、通信铁塔ღღ、基站上安装ღღ。在民用铁塔ღღ、通信铁塔ღღ、基站上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ღღ,应当避免造成信号干扰ღღ。
第九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购买合格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ღღ,并按照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方案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组织安装ღღ,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ღღ,不得拒绝ღღ、阻挠ღღ。
第十条 按照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规划ღღ,需要设置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建设工程ღღ,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建设纳入工程建设施工方案ღღ,在建筑物上预留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空间和位置ღღ,修建相关基础设施ღღ,并在建筑物顶层提供人民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ღღ、线路管孔和电源ღღ。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安装基础ღღ、电力线路ღღ、终端控制线路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ღღ。
第十一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民用通信ღღ、广播ღღ、电视ღღ、网络等多媒体系统安装人民防空警报信号末端接收设备时ღღ,具备装载条件的通信运营ღღ、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提供所需机房ღღ、安装位置和相应接口ღღ,并协助安装ღღ。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置车载机动人民防空警报设施ღღ,保障紧急情况时的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发放和指挥调度ღღ。
第十二条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安装后ღღ,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验收ღღ。未按规定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ღღ,不得投入使用ღღ。
第十三条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不得擅自拆除ღღ。确需拆除的ღღ,必须报经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ღღ,并按照有关规定限期由拆除单位补建或者补偿PG电子ღღ。
第十四条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重点防护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发放预案ღღ,报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ღღ,并定期组织演练ღღ;其使用的广播系统ღღ,应当与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对接ღღ。
第十五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ღღ,设有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单位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ღღ。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ღღ,委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进行ღღ。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所在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在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指导下ღღ,明确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人员ღღ,建立日常管理档案ღღ,使警报设施保持良好使用状态ღღ;发现可能影响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正常使用情形的ღღ,应当采取必要措施ღღ,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ღღ。
第十六条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所在建筑物发生权属变更时ღღ,原权属单位或者个人和取得权属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权属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ღღ,将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管理责任等事项报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ღღ。
第十七条 工程建设涉及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安全的ღღ,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施工前应当向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报告PG电子ღღ,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ღღ,确保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安全ღღ。
第十八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ღღ、检查和指导ღღ。
第十九条 战时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的发放ღღ,由当地负责防空作战的最高指挥机构决定ღ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发放的具体组织实施ღღ,新闻媒体ღღ、通信运营单位应当协同传递ღღ、发放人民防空警报信号ღღ。
第二十条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可以使用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发放警报ღღ。灾情警报信号的发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ღღ。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与广播电视ღღ、气象ღღ、地震ღღ、应急管理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ღღ,加强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发放系统与公共广播电视系统和应急预警有关系统对接ღღ,畅通警报信号快速传递ღღ、发放通道ღღ。
第二十二条 通信ღღ、广播ღღ、电视系统以及设有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单位接到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发放命令后ღღ,必须按规定即时发放ღღ,不得延误ღღ。
第二十三条 经济和信息化ღღ、通信管理ღღ、广播电视ღღ、电力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制定人民防空警报信号传递方案PG电子ღღ,保证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及时ღღ、优先传递ღ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指导ღღ。
通信管理部门应当对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所需的控制线路ღღ、指挥通信网占用的管线ღღ、专线ღღ、中继线路给予优先保障ღღ。
供电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用电负荷特性ღღ、后备电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ღღ,重点保障人民防空通信ღღ、警报PG电子ღღ、值勤所需的电力供应ღღ。
第二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立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制度ღღ。各设区的市火龙骑士动画片ღღ、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试鸣办法ღღ。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火龙骑士动画片ღღ,应当在试鸣五日前由本级人民政府发布公告ღღ。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ღ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ღღ,责令限期改正ღღ,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ღღ,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ღღ;造成损失的ღღ,应当依法赔偿损失ღღ。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ღ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第二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民防空警报管理工作中ღღ,有玩忽职守ღღ、滥用职权ღღ、徇私舞弊等行为的ღღ,依法给予处分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ღღ。《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43号)同时废止ღღ。
2025年2月10日ღღ,省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管理规定(草案)》ღღ。2025年2月18日ღღ,李殿勋省长签署省政府第434号令予以公布ღღ,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ღ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ღღ,“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ღღ,是国家战略ღღ,是长期战略”ღღ。人民防空警报是战时应战ღღ、平时应急组织指挥的重要手段ღღ,防空警报信号能否迅速准确传递发放ღ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利益ღღ。湖北省地处军事斗争准备一线战区ღღ,是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ღღ、战略后方和防空区域ღღ,境内有三峡大坝ღღ、武汉长江大桥ღღ、武汉城市圈等一大批重要战略目标ღღ,军事斗争ღღ、人防应急准备任务艰巨ღღ。
2011年公布实施的《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ღღ,在规范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ღ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火龙骑士动画片ღ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ღღ,我省人民防空警报管理工作中出现一些新情况ღღ、新问题ღღ:一是规划范围内的防空警报设施选点安装时ღღ,一些单位和个人配合度不高ღღ;二是警报设施维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ღღ,警报设施设点单位普遍不具备维护条件ღღ,部分防空警报设施管理不善ღღ,突发情况下难以保障警报信号及时发放ღღ;三是防空警报设施平时应急作用发挥不够充分ღღ。同时ღღ,随着信息技术发展ღღ,人民防空警报由过去单纯依靠警报设施发放警报音响信号ღღ,转变为以警报音响信号为主ღღ,语音ღღ、文字ღღ、图像等警示信息为辅的多渠道ღღ、多形式警报方式ღღ。为适应新时代人民防空警报管理工作实际ღღ,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ღღ,亟需对我省现行《规定》进行全面修订ღღ。
2023年6月ღღ,省司法厅ღღ、省国动办组成调研组ღღ,前往上海ღღ、江西等地学习立法工作经验ღღ,为《规定》修订打好基础ღღ。收到省国动办《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送审稿)》后ღღ,省司法厅广泛征求省有关单位ღღ、各市州人民政府ღღ、相关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ღღ,会同省国动办前往武汉ღღ、宜昌ღღ、荆门等地调研ღღ,组织有关领域专家ღღ、省直相关部门召开立法论证协调会ღღ。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ღღ,反复研究ღღ、修改完善ღღ,经省司法厅党委集体研究ღღ,形成《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管理规定(草案)》PG电子ღღ。2025年2月10日ღღ,省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该草案ღღ。
修订后的《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管理规定》共6章29条ღღ,采取废旧立新形式ღღ,将原标题“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修改为“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管理规定”ღღ,并对原规定内容作了如下修订ღღ:
(一)优化防空警报管理工作机制ღღ。一是紧跟信息化发展实际ღღ,对人民防空警报的外延作出界定ღღ,规定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包含警报音响信号和语音ღღ、文字ღღ、图像等警示信息ღღ;二是结合我省机构改革实际ღღ,规定发展改革ღღ、自然资源ღღ、公安ღღ、应急管理部门立足自身职能ღღ,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和警报信号传递发放等工作提供保障ღღ;三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ღღ,明确公众有权制止和举报损害ღღ、破坏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行为ღღ,强化社会监督ღღ;四是强调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警报设施管理ღღ、迁建和保障警报信号传递工作中的指导作用ღღ。
(二)提升防空警报设施建设水平ღღ。一是针对防空警报设施安装选点难问题火龙骑士动画片ღღ,规定警报设施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在机关ღღ、人民团体ღღ、事业单位ღღ、学校ღღ、医院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的公共建筑和民用通信塔(站)上安装ღღ,减少对居民住宅影响ღღ;二是明确规定防空警报设施需要在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上安装时ღღ,设施的安装基础ღღ、电力线路ღღ、终端控制线路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ღღ;三是明确规定民用通信ღღ、广播ღღ、电视系统应当积极配合安装防空警报信号末端接收设备ღ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置车载机动防空警报设施ღღ,重点防护单位使用的广播系统应当与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对接ღღ。
(三)落实警报设施维护管理责任ღღ。针对警报设施维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ღღ,明确规定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ღღ,警报设施设点单位给予协助和配合ღღ;警报设施所在建筑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负责设施日常管理ღღ;移动的和无法确认管理主体的警报设施ღღ,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ღღ。同时ღღ,强调涉及防空警报设施安全的工程建设ღღ,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ღღ,确保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安全ღღ。
(四)强化警报信号传递发放管理ღღ。一是明确规定战时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的发放ღღ,由当地负责防空作战的最高指挥机构决定ღ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ღღ,新闻媒体ღღ、通信运营单位协同传递ღღ、发放ღღ;二是建立灾情警报发放机制ღღ,规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与广播电视ღღ、气象ღღ、地震ღღ、应急管理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ღღ,加强防空警报系统与有关应急预警系统对接ღღ;三是鼓励支持结合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开展人民防空ღღ、应急救援等演习ღღ、演练和国防ღღ、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ღღ,积极发挥警报信号公益作用ღღ。
《规定》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ღღ,有关方面要切实增强宣传ღღ、贯彻ღღ、落实《规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ღღ,确保全面正确有效实施ღღ。pg电子官方平台pg电子登录入口ღღ,机房建设ღღ,pg电子游戏官方网站pg电子游戏官方平台ღღ,